本可以安享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耄耋老人,却一纸诉状将七子女告上法庭,原因是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利通区人民法院古城法庭受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
本案原告张某英老人有四子三女,名下有土地6亩,后来由于年老体弱多病将土地分给四个儿子耕种。四个儿子因土地流转每年收入6000元,却不管母亲的生活,而且为了获得补偿款把母亲拒之门外。现如今,老人年事已高,要求几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但他们互相推诿,无奈将几个子女告上法庭。
古城法庭受理此案后,与东塔寺乡司法所多次到村委会向村干部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在村委会,法庭先后三次召集老人及其子女进行调解,承办案件的郭法官详细的向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却收效甚微,七个子女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遂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定七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226元,并与二儿子共同居住。判决生效后,法官在十日内将七子女的赡养费送到老人手中。
这起案件在白寺滩村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旁听的村民纷纷谴责这些不孝子女,法庭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