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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2019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

 

2019年,利通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要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过硬法院队伍,有力推动了依法治区工作。

一、抓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

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及利通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议精神与委主题教育部署会议精神,会议要求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主题教育,更要作示范当表率抓好自身教育,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党建促队建,夯实堡垒阵地。随后,我院各支部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了再部署,院领导班子以普通党员身份到各党支部进行集中学习,并以交流讨论的方式对《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吴忠市利通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资料》等内容进行了学习。通过班子成员深入支部听取汇报、交流研讨、讲授党课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主题教育进展情况,以督促检查的常态化确保主题教育的高质量;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宣传主题教育的进展、成效,加强典型宣传,重点宣传干警身边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恪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在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规定书目的同时,我院在“十一”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先后来到吴忠国防教育中心、吴忠博物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及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路蠹之覆》以及反映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事迹的专题节目《榜样3》,通过开展“四项教育”活动,加深党员干警对“初心”和“使命”的感悟。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地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地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一)多措并举,推进法院“三地”建设积极落实全区法院“化风险、护公正、迎大庆”工作主线和打造争端解决的“优选地”、公平正义的“标志地”、司法权威的“制高地”工作要求强化政治建设,聚焦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保障。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两代表一委员”长效联络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配合,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加强诉讼服务,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维护和谐稳定,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等中心工作,稳妥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和保障“放管服”改革,将政府行政行为纳入到法治化轨道。强化权益兑现,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及时、全面兑现胜诉权益。引导多元解纷,努力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强化司法公开,实现审判工作全程、全面、全域及时公开。营造舆论氛围,大力传递司法好声音,宣讲法院好故事,凝聚理解、支持和信赖法院正能量。加强业务建设,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专业素养培育,突出法治思维和业务专家骨干人才培养。强化司法责任,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院庭长、主办法官、合议庭主体地位,实施随机分案、办案权责清单、办案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的司法责任机制。推进正风肃纪,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导干警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推进配套改革,完善与分类管理相配套和司法责任制相匹配的职业保障制度,提高一线办案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尊荣感。加强安全保卫,建立、健全和落实审判执行安全保卫、应急处置等工作长效机制,厉惩扰乱、哄闹、冲击法院、法庭等司法办案场所的行为。

(二)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

1.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1)郭金发等52人涉黑案:依法判处郭金发等52名被告人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并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共计650000元,其中对郭金发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该案财产刑已执行220000元。该案中,共对34名被告人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共计65.5万元。一审期间,被告人主动缴纳罚金6万元。该案移送本院执行局后,现已执行到位16万元,该案财产刑现已执行共计22万元。

2)赵玉清等5人涉恶案:本院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玉清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被告人苏生河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被告人王少州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被告人杨金河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杨发胜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责令被告人赵玉清退赔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清水沟村民委员会经济损失17300元。该案已于2019年5月31日生效,且财产刑已执行到位。

3)王金玉等11人涉恶案:本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志林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对被告人王金玉、丁小平、王涛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他七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对于各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147369元及随案移交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宣判后,该案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已生效。该案中,本院判处没收被告人违法所得147369元、其他人退缴7500元,判处罚金214000元,共计368869元,各被告人主动缴纳违法所得、罚金共计354869元。下剩未缴纳罚金已于2019年9月20日本院执行局予以执行。丁小平案中,本院依法对报告人王志林、丁小平等11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判处各被告人罚金共计241000元,并判处没收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他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共计154901.4元,责令被告人王志林有退缴、退赔11491.8元,共计380361.2元。各被告人主动缴纳违法所得、罚金共计354869.4元,下剩25491.8元已于2019年9月20日移送本院执行局予以执行。

4)李岳等6人涉恶案:被告人李岳、李翔等6人涉嫌诈骗、非法拘禁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5受理2019年7月31日至8月1日,本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将于近日宣判。

2.涉黑涉恶交办线索办理情况

1)线索情况概述:中央交办线索:2019年6月24日以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向本院转交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共计20批97件。其中,有2件系中央督导组普通督办线索,其他为一般线索。上述一般线索中,涉民事案件线索43件,刑事案件线索15件,执行案件线索36件,行政案件线索1件。重复线索共39件。其他交办线索:2019年3月15日以来,区扫黑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相继向本院转交线索66条。其中,区扫黑办交办线索31条、转市扫黑办交办线索8条;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线索11条、转高院扫黑办交办线索2条、转市扫黑办交办线索9条、转吴忠市公安局线索1条;吴忠市公安局扫黑办交办线索1条;利通区分局转交线索3条。上述线索中,涉民事案件线索45件,刑事案件线索6件,执行案件线索15件。重复线索共11件。

截止2019年9月16日,中央交办线索97件均已按时办结并上报,其他交办线索现已办结70件,下剩3件正在核查中。

2)线索核查情况:接到交办线索后,本院确定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核查责任人,指定员额法官为核查主办人,针对举报内容,通过询问举报人及相关案件承办人、调阅案件卷宗材料等方式,对交办线索逐一进行了核查;核查后,将线索初核结果反馈举报人,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并如实记录,形成以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基本信息、举报人反映的主要问题、举报所涉案件审理情况、初核情况、初核结论及依据、回访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核查报告。截止目前,已办结所有交办线索均系查否线索,经核查举报内容均不属实。

(三)狠抓节日信访维稳及安保工作。确保70周年国庆期间涉诉信访安全保卫工作平稳有序对本院涉诉信访维稳安保工作提出守住不出事特别是不出大事的底线工作要求,做了进一步安排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加强案件排查和信访积案排查工作。2019以来,我院共收到自治区第一巡视组、自治区政法委、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忠市信联办、利通区政法委、利通区人大常委会批转信访案件58件。以上批转信件重复信件5件,多次批转。在该批转案件中,涉及审理案件8件,执行案件29件,刑事1件,其它19件。在接到批转信访件后,我院高度重视,组成审核、审查、复查合议庭,主管信访的副院长为责任领导,立案庭庭长为责任人。对所有批转的信访案件,进行审核、审查、复查。在审核过程中,对于程序问题,审查后约见信访人,给于法律示明。实体问题,给其讲明法律适用,并引导其按法律程序进行解决。对于反映的执行案件,本院执行局组成执行信访化解小组,对案件进行分析,加大线上及线下查询力度,积极与信访人沟通,向其说明执行的法律规定、程序及现在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力争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对多年缠访缠诉的案件我院依照信访条例层报自治区高级法院予以依法终结。对不属法院解决的问题,积极向政法委反馈。在以上批转案件中,引导申请再审2件,督促审理2件,法律示明20件,督促执行10件,缠访缠诉2件。

严格落实安检制度,坚决将违禁品挡在法院门外,消除安全隐患,对办公办案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庭审警务保障规范、庭审警力保障到位,及时排除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国庆期间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9年1-9月,利通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144件,同比上升0.93%(其中,旧存2029件,下降26.27%,新收10115件,同比上升9%);审(执)结7987件,同比下降2.28%;结案率65.74%,同比下降2.16个百分点;未结4160件,同比上升7.72%。呈现两升两降的情况(受理案件数上升、未结案件数上升、旧存案件数下降、结案率下降)。

(一)严厉惩处刑事犯罪。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惩“两抢一盗”、毒品、故意伤害等严重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继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财断血”力度坚持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矫正感化、挽救工作,严格落实庭前调查、庭审心理疏导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判后跟踪帮教,促使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针对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相邻关系纠纷等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注重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准确区分民间借贷与“套路贷”,妥善审结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2696在买卖合同纠纷、工程承包纠纷等案件审理中,注重引导市场经济参与者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提倡诚信信用良好商业道德,从而保障正常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共审结此类案件685件。强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明确案件繁简划分标准,运用简易程序审理相对简单的案件,简易程序使用率达62%,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推进家事审判,注重案件调解和家庭修复,共审结案件392件,在促进家庭和睦、引领良好家风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三)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主动加强与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和解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支持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妥善审理各类案件。延伸审判职能,深化业务指导,主动深入行政机关,通过专题讲解、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建议和指导,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攻坚破解执行难题,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加强执行指挥中心三级联动执行大平台建设,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强化执行联动。拓展与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公积金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扩大网络查控覆盖面。强化信用惩戒,加强与联动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网络拍卖的规范化,共上传拍卖包括房屋、车辆、车库等标的物件110件,标的物总金额达1.44亿余元,增强了司法拍卖的透明度严格把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实现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执行案件节点流程信息,对超期未结案件及时作出预警。对办理案件进行常规巡视,及时发现消极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并予以纠正。

四、延伸服务保障职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畅通诉讼渠道,狠抓信访化解。实行院领导接访与法官接访相结合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90人次,受理信访案件38件,已办结35件。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采取上门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等多元化、立体式的立案制度,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恶意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伤残、失业、低保等人员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为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7320

(二)传承“枫桥经验”,多元调解促和谐。加强与综治机构、各调解委员会的对接,通过诉前引导分流、委托调解、法官专职调解、简案速裁等程序,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大部分纠纷解决在庭审前。截至目前,调解成功1142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便捷高效惠民,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开展精准扶贫,延伸司法服务。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抽调专人驻扎在扶贫联系点——扁担沟镇海子井村及渔光湖村,定期前往帮扶户家中走访调研,宣传帮扶政策,详细了解帮扶贫困户近期的家庭状况和收支情况,持续跟踪帮扶户脱贫走向,助力其稳定脱贫。组织法官法官走进结对帮扶村、东塔寺乡、洼路沟等社区,结合审理的涉黑涉恶类案件进行案例教学,为当地群众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为自觉和思想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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