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我的第一次犯罪,也是最后一次犯罪,以后定会好好做人,好好工作挣钱,用自己的努力劳动让继父和弟弟过上好日子。”近日,即将年满18岁的马某某在利通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法庭上度过了一场终身难忘的“成人礼”。在法庭上,三位合议庭成员就被告人马某某未来的生活、工作与马某某及其继父进行谈话,并向被告人马某某详细的阐述了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帮助他重拾信心,点燃对生活的希望。马某某眼含热泪的对合议庭成员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庄重做出以上承诺。
被告人马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于2018年 2月5日被诉至本院,案件主办人马法官在做庭前调查时,发现家住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大山深处的被告人马某某年幼丧母,与其继父、弟弟一起生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由马某某外出打工收入维持,经济极其困难,家中一贫如洗,没有一件像样的生活用品,连温饱都难以维持,弟弟还因此而营养不良,比同龄孩子瘦小很多。如今,被告人马某某被羁押后无收入来源,使本已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马法官不仅自掏腰包还号召全院干警为其爱心捐款,筹得善款6480元。庭审当天,人民陪审员石平向马某某及其继父捐赠衣物及爱心捐款500元,并叮嘱他铭记这个教训,翻开人生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