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执行现场
2018年4月4日,执行局、法警队、政工科等30余名干警于早上八点迅速集结,历经两个小时,在利通区人大法工委、政法委、扁担沟镇司法所及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强制让被执行人退出土地,解决一宗长达十余年的“骨头案”。
该案源自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系叔嫂关系,1994年,被执行人从申请人王某丈夫处租赁扁担沟村土地50亩,后因申请人丈夫去世,王某要求被执行人返还土地,但被执行人拒不返还。自2006年起,申请人因该土地提起诉讼,经过一审程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抗诉、被执行人申诉,长达十二年之久。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继续占有该土地。
针对上述情况,利通区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方讨论研究,制定执行预案,精密部署,合理分组。由主管院长坐镇执行指挥中心,通过4G单兵系统负责总体调度,执行局局长负责现场指挥,按照事先制定的预案,将三十余名执行干警划分为执行实施组、强制保障组、综合协调组。

图为主管院长张道春在执行指挥中心坐镇指挥
到达指挥现场后,强制保障组第一时间对执行现场进行保护、警戒;执行实施组通知被执行人安某,并配合勘测公司实施土地测量、制图及打桩工作;协调组在执行过程中对罗某及家属进行法律宣传,处理突发状况,阻止被执行人及家属干扰执行活动,做好稳控和解释工作。经过两个小时紧张有序的执行,成功向申请执行人移交执行物,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基本落下帷幕。

此次执行全程公开透明,人大法工委、政法委、司法所负责人现场见证,在监督法院执行行为的同时,也向社会大众展现了人民法院决战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