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
9月18日上午,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进行专题学习讨论。
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习资料》等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晓明等7名院领导和贾淑玲、陈广辉等15名中层干部围绕主题,结合专题学习,分别从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自身思想工作实际等角度谈了体会和认识。
院党组书记、院长强调,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领导干部政治过硬的重要标志。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思想一致、步调一致,始终保持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法院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负起抓好本院和分管领域树牢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树立鲜明导向,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着力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他要求全院各党支部和各部门、各团队及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始终坚持公平正义司法价值观,抓好案件质量和效率;要深入学习全国、全区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攻坚克难,务实苦干,确保全年审执工作顺利完成。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马建勇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