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通区法院金积法庭审理了涉及土地、侵权等多起农村邻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圆满化解了当事人之间多年的宿怨和矛盾,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在王某诉朱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被告二人所耕种土地相邻,多年来因田埂问题双方一直存在矛盾,某天因朱某燃烧桔杆不慎将王某田里的大棚和木头点燃,双方大打出手,私下就赔偿问题经多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因积怨较深,双方一见面就情绪激动、互相指责、不听法官劝阻,使得调解工作步履维艰。承办法官转换思路,果断采取“冷却法”中止调解。期间承办法官与原、被告用手机进行单方沟通联系,同时在下班后进行家访,对当事人及其家人进行耐心的劝说和法律释明,分析利弊,理清双方诉争点,而后择机让双方面对面协商,尽最大的诚心和耐心进行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朱某向王某赔偿各项损失500元,双方案结事了,多年的积怨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事后,朱某感叹地说道:“承办法官下班后主动与我进行案件的沟通和协商,对他们不辞劳苦的为我们解决问题,我深受感动”。
该案只是金积法庭调处农村财产损害纠纷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庭还审理了韩某诉马某健康权纠纷、丁某诉丁某某排除妨害纠纷、王某诉马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一系列涉及农村邻里纠纷的案件,此类案件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存在多年的积怨,案件调解难度较大,金积法庭采取“亲情化解法”、“借助外力法”、“五心调解法”、“机构联动法”“家访调解法”等一系列调解方法,用诚心和耐心在邻里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